各设区市教育关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工委,各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关工委:
为更好建立健全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新时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关工委总体部署,教育部关工委经过8个月的精心工作,反复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后制定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决定从2025年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关委函〔2024〕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建设“五好”关工委的重要意义。教育部关工委提出的“五好”标准是对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的全面指导和具体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刻领会建设“五好”关工委的根本目的和重要意义,是要全面提升基层关工委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基层关工委建设获得更多动力、焕发更大活力,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要明确抓好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的成果,扩大成效,探索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更好实现创新发展。要将其作为助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方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因地制宜,精心研制本单位“五好”关工委建设方案。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要注重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突出重点,持续有力推动“五好”关工委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推进“五好”关工委建设中,要突出重点,善抓关键。一要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关工委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二要强化队伍建设,广泛动员“五老”人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三要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关工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要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关工委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五要加强指导评估,定期对基层关工委创“五好”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动工作持续改善优化。
四、加强领导,形成上下一心同频共振的建设合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五好”关工委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定期检查指导,形成领导关心、多方配合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五好”关工委建设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让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支持关工委工作。
五、善树典型,加快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特色品牌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先进做法。要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互相借鉴提高。要总结梳理本地区工作优势和特点,形成特色品牌,并积极向上级关工委和教育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为全省乃至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六、摸清底数,明确基层向上级申报“五好”关工委创建验收的基本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关工委要全面摸清所辖中小学已建立关工委基数,以便及时指导逐年推动各城镇和乡村中小学通过独建、联建、共建模式按期实现关工委组建全覆盖,为所在县(市、区)教育关工委向上申报“五好”关工委建设接受验收创造基本条件。各公办、民办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关工委要适时掌握所属二级院(系)已建立关工委基数,以便及时指导逐年推动早日实现各二级学院(系部)关工委组建全覆盖,为所在校级关工委如期向省教育关工委申报“五好”关工委建设接受验收创造基本条件。
七、定好计划,努力落实三个周期认定“五好”关工委达到80%左右目标。根据教育部关工委“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确定的总目标,自2025—2026年、2027—2028年、2029—2030年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经过三个周期建设行动实现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创建比例达到80%左右。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高校教育关工委接到本《通知》后,即向各主管教育工委(教育局)和高校党委汇报,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本校“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三个周期计划,争取每个周期实现25—30%左右,努力到2030年完成或超过全国规定指标,用各基层教育关工委“五好”创建的新成果向全国和我省教育关工委成立40周年献礼(2031年4月教育部关工委成立40周年,2031年12月福建省教育关工委成立40周年)。
八、加强指导,切实对照“建设标准”,认真推进“建设行动”和“五好”自评申报。省、市、县三级教育关工委和高校关工委要贯彻教育部关工委“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定出的“五个好”指标体系以及创建申报程序。省教育关工委将于今年12月中旬通过《福建教育五老说》平台及各微信工作群,安排对全省各地市、县(区)和各公民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教育关工委进行文件学习和指导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高校也须在省里培训后及时加强对县(市、区)和高校二级教育关工委开展“五好”建设行动的指导培训工作,各中小学关工委也请各主管教育关工委通过一定方式途径做好必要的指导培训工作。
“五好”关工委建设标准14条具体规定为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更好实现规范化、高质量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具体操作要求,请大家认真领会把握,基层关工委的创建自评申报和上级关工委的审核验收认定都须严格对照把关,确保“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请各设区市教育关工委尽快部署指导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关工委按照教育部关工委15号《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实现“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并由此汇总形成本设区市计划方案,于2024年12月底前报省教育关工委邮箱mjggwb@163.com。请各高校关工委在2024年12月30日前向省教育关工委邮箱上报本校创建“五好”关工委行动方案。各上报创建“五好”关工委行动方案应包括三个周期计划表及主要工作推进措施。各省属中职校和中小学创建“五好”关工委自评后可直接向省教育关工委申报。
联系人:罗永倩,联系电话:0591-87854645
附件: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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